工業(ye) 治汙應走第三方治理之路
2019-10-08
工業(ye) 治汙應走第三方治理之路
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(hui) 明確提出,要建立吸引社會(hui) 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製,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,這是環境管理製度的重大創新。而據記者獲悉,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探索治理模式創新,並委托相關(guan) 部門設計推進工業(ye) 汙染第三方治理的具體(ti) 實施方案。
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(ye) 商會(hui) 秘書(shu) 長駱建華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專(zhuan) 訪時指出,傳(chuan) 統的工業(ye) 汙染治理模式必須做出改變,環境汙染治理是時候從(cong) “誰汙染,誰治理”向“汙染者付費、專(zhuan) 業(ye) 化治理”的思路轉變了。
駱建華指出,當前,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有兩(liang) 個(ge) 突破口:一是大型工業(ye) 企業(ye) ,如火電行業(ye) 的脫硫特許經營,石化行業(ye) 節水治汙。二是工業(ye) 集中區,如工業(ye) 園區,工業(ye) 開發區的廢水及廢棄物處理。“前者由於(yu) 生產(chan) 規模較大,產(chan) 生的汙染物量大而且相對集中,具備規模效應。後者的核心優(you) 勢在於(yu) '集中'所帶來的汙染物量的累積,因為(wei) 更具備專(zhuan) 業(ye) 治汙的條件。”
“誰汙染,誰治理”模式已然過時
難以使企業(ye) 建立有利於(yu) 環保的自我約束機製
近年來,對於(yu) 環境治理讓公眾(zhong) 有不少困惑,為(wei) 什麽(me) 環保投入逐年增加、各類環境汙染治理設施加速建設,環境形勢卻依然嚴(yan) 峻、環境質量沒有得到較大改善?
對此,駱建華說:“主要原因是工業(ye) 汙染未能得到有效控製。我國工業(ye) 汙染占總汙染的70%以上,是環境汙染的主要根源。”
據2010 年相關(guan) 機構對全國18 個(ge) 重點流域工業(ye) 園區調查的結果顯示,100%有水汙染問題,78%涉及大氣汙染,17%存在固體(ti) 廢棄物汙染。13 個(ge) 工業(ye) 園區涉嫌汙水直排江湖。在這18 家工業(ye) 園區中,具備汙染治理設施的有13 家,占70%以上。但這些汙染治理設施閑置不用或間歇運行,形同虛設,完全實現不了汙染物達標排放的要求。
作為(wei) 治汙主體(ti) 的工業(ye) 企業(ye) 為(wei) 何表現差?對此,駱建華指出,究其原因,一是由於(yu) 缺乏社會(hui) 責任和有效監管,工業(ye) 企業(ye) 自覺控汙減排的意識較為(wei) 淡薄。更主要的是,目前我國工業(ye) 汙染治理依然沿用“誰汙染、誰治理”的思路,由排汙企業(ye) 自行解決(jue) 治理問題。
隨著市場經濟體(ti) 製的不斷建立和完善,這種管理模式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。他說,企業(ye) 作為(wei) 市場競爭(zheng) 主體(ti) 和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(kui) 的獨立法人,難以從(cong) 宏觀和長遠的角度建立有利於(yu) 環境保護的自我約束機製。同時,受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製約,很難做到每個(ge) 企業(ye) 都能建設汙染治理設施,即使建成了往往也不能正常有效運行,出現建而不運、運而不足的現象,嚴(yan) 重影響汙染治理效果。
專(zhuan) 業(ye) 化治理如何實現一舉(ju) 三得?
監管集約化,治汙效率提高,環保產(chan) 業(ye) 有新空間
在國際上,工業(ye) 減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,即排汙企業(ye) 以合同形式通過付費將產(chan) 生的汙染物交由專(zhuan) 業(ye) 環境服務公司治理。駱建華認為(wei) ,相較於(yu) 傳(chuan) 統的“誰汙染,誰治理”,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可以起到“一舉(ju) 三得”的作用。:
首先,有利於(yu) 環保部門監管。分散治汙向專(zhuan) 業(ye) 公司集中,有利於(yu) 環保監管集約。排汙企業(ye) 與(yu) 環境服務公司之間具有合同關(guan) 係,促使雙方互相監督、互相製約,避免超標排汙現象的發生。
其次,有利於(yu) 排汙企業(ye) 治汙效率的提高。排汙企業(ye) 治理設施轉由掌握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、人員管理經驗的環境服務公司運營,可以降低治汙成本,提高治汙效率。同時,排汙企業(ye) 作為(wei) 業(ye) 主,將會(hui) 同政府環保部門一起對環境服務公司進行監管,可有效降低環境汙染事件發生的風險。
第三,有利於(yu) 環保產(chan) 業(ye) 的快速發展。環境服務公司可以在工業(ye) 汙染治理領域開拓新的市場,提供新的服務,將由過去單純的設備製造、工程建設,拓展到投資運營服務,為(wei) 自身成長提供新動力,進而推動環保產(chan) 業(ye) 的快速發展。
近年來,工業(ye) 汙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已在我國燃煤電廠脫硫、脫硝領域得到試行,並取得顯著成效。一些大型工業(ye) 企業(ye) 和工業(ye) 園區也嚐試著采用這種模式以降低汙染治理成本。
通過市場機製引入專(zhuan) 業(ye) 化第三方,可以使排汙企業(ye) 從(cong) 自身並不擅長的汙染治理工作中解放出來,集中力量投入到激烈的市場競爭(zheng) 中去。同時,也帶動環境服務業(ye) 、保險業(ye) 、金融業(ye) 的發展,促進環境科技進步,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持續發展能力,形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。“大力推行工業(ye) 汙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,確立‘汙染者付費、專(zhuan) 業(ye) 化治理’的新思路,正當其時且勢在必行。”駱建華說。
如何讓企業(ye) 甘願將治汙“拱手讓人”?
形成倒逼機製,加強監管處罰,設立國家基金,優(you) 先貸款給實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汙企業(ye) 或環境服務公司。
要推動第三方治理,推動汙染治理的專(zhuan) 業(ye) 化和市場化,首先還是要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,給企業(ye) 壓力就是創造對專(zhuan) 業(ye) 化治理的需求。
“生產(chan) 企業(ye) 追求利益最大化,沒有動力、也沒有專(zhuan) 業(ye) 技能去治汙,導致排放不達標,環保部門可以通過查封或按日計罰等手段對企業(ye) 進行處罰,從(cong) 而形成一種倒逼機製,讓企業(ye) 不得不選擇專(zhuan) 業(ye) 化治汙。”駱建華說。隨著經濟和社會(hui) 的進步,企業(ye) 不僅(jin) 要對贏利負責,也肩負著對環境負責的社會(hui) 責任。選擇第三方治理將是大勢所趨。
其次是要有一些自上而下推行的配套措施,切實推動市場化進程。“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,首先要解決(jue) 資金來源的問題。”駱建華說。
具體(ti) 來講,排汙企業(ye) 自己設計建造汙染治理設施既缺乏技術能力又缺少資金來源,而專(zhuan) 業(ye) 化環境服務公司單獨投資規模較大的汙染治理設施也往往力不從(cong) 心。“因此建議通過設立國家環保基金加以引導和激勵,支持專(zhuan) 業(ye) 環境服務公司投資建設汙染治理設施,緩解其資金壓力同時也提升排汙企業(ye) 實行第三方運營的動力。”駱建華說。
駱建華建議國家從(cong) 排汙收費、專(zhuan) 項汙染治理資金中拿出一部分設立國家環保基金,單個(ge) 達到500億(yi) 元的規模。基金采取無息或低息貸款方式,並適當延長周期,以適應汙染治理項目周期長的特點。基金應優(you) 先貸款給實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汙企業(ye) 或環境服務公司,以推動工業(ye) 汙染治理。
另外,還可以通過多元化手段推動第三方治理,比如從(cong) 稅收、信貸、融資渠道等方麵入手。對於(yu) 環境服務公司承擔的第三方治理項目,其應征的增值稅可以實施“即征即退”等稅收優(you) 惠政策。
對於(yu) 承擔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項目的環境服務公司,鼓勵銀行對其實行應收賬款、收費權質押貸款等服務創新。擴展融資渠道,支持開展第三方治理的環境服務公司上市融資,鼓勵融擔保機構加大對其擔保力度。